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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六批22、23、24号受理信访件办理情况

发布时间: 2022-04-18 22: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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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5日,甘肃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第4件环境信访投诉问题,现将其中3件问题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受理编号:第22号(来电)

信访反映问题:张掖市临泽县供暖公司对面有一家煤炭销售商在没有淋洒路面和硬化地平的情况下,拉运、装卸煤炭,造成扬尘污染。同时,举报人对该煤炭销售商的经营许可证有质疑。

责任单位:临泽县委临泽县人民政府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该信访投诉问题反映的是临泽县原旺源煤场,位于临泽县东环路合强村三社临泽县供暖公司对面,占地面积4533.3平方米,其中储煤仓库1600平方米。2017年底,该煤场按要求搬迁至临泽县煤炭集中交易市场,并办理了相关经营手续,原经营资质已注销。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该信访投诉问题前,临泽县已于4月9日在开展辖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暗查中发现原旺源煤场未经审批,二级配送网点擅自经营煤炭的问题,并随即交办临泽县工信商务局和沙河镇处理。临泽县工信商务局就原旺源煤场未经审批经营煤炭的问题,约谈旺源煤场负责人,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对库房内贮存的煤炭进行清理,并关闭旺源煤场。至4月12日,旺源煤场将煤场储煤和地面积尘全部调运清理,将煤场门口及围墙上的煤炭交易有关的广告牌、价格公司牌等全面摘除,并停止煤炭经营行为。

(二)整改处理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临泽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依法对原旺源煤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煤场在未取得二级煤炭配送网点资格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止目前,该信访投诉问题已办结。走访煤场周边合强村、五三村等群众,征求该信访问题办理情况的意见,均表示满意。

二、信访受理编号:第批23号(来电)

信访反映问题:张掖市民乐县六坝工业园区纬五路企业举报一家叫陇叶源的企业,在没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情况下,以环保备案形式代替环评,2021年投产,2022年新上两条生产线,以废旧塑料加工颗粒生产滴灌带。投诉人提出两点意见:1.检查陇叶源企业环保备案的合法性;2.环保备案手续和环评标准是否一样。

责任单位:民乐县委、民乐县人民政府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投诉问题不属实。该信访投诉问题反映的是甘肃陇叶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废旧滴灌带回收再生塑料颗粒和滴灌带的生产销售。该公司于2020年7月租赁甘肃广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办公楼和供水、供电、消防水池等设施,用于滴灌带及造粒生产项目的建设和生产。该公司于2020年11月委托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新建年产3万件滴灌带及造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1年9月将编制的报告书上报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审批,2021年12月27日张掖市生态环境局予以审批(张环环评发〔2021〕31号)。其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为1条造粒生产线、2条迷宫式滴灌带生产线和2条贴片式滴灌带生产线,以及配套的清洗废水循环沉淀池、废气收集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等环保设施。

目前,该企业已按批复要求建设安装了1条造粒生产线、1条迷宫式滴灌带生产线和1条贴片式滴灌带生产线。另外1条迷宫式滴灌带生产线和1条贴片式滴灌带生产线设施设备已采购,尚未安装;配套的清洗废水循环池基坑已开挖,正在施工;废气集气罩、布袋除尘器等污染防治设施正在与第三方设备厂家洽谈采购,近期将到厂安装。该项目正处建设期,尚不具备生产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分为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其中报告书和报告表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登记表只需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系统”登记备案。该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53项的规定,应编制报告书,其报批的《新建年产3万件滴灌带及造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手续均合法,不存在以登记表环保备案形式代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情况。

(二)整改处理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民乐县将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督促甘肃陇叶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和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后投入正常生产。

止目前,该信访投诉问题已办结。走访周边企业和群众,就该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征求意见,均表示满意。

三、信访受理编号:第24号(来电)

信访反映问题:张掖市甘州区仁和广场西北角餐饮店油烟味过重(可能是葆林牛肉炒面、华莱士炸鸡店)。

责任单位:甘州区委、甘州区人民政府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该信访投诉问题反映的是甘州区仁和广场1号楼,为商住综合楼,一、二层为商业用房,三至六层为居民住宅。经现场核查,其油烟味过重的餐饮服务单位是张掖市甘州区葆林牛肉炒面馆和甘州区继权华莱士餐饮店。上述2家餐饮店均安装水溶式油烟净化设备,烟道均由操作间后墙向北通向仁和广场小区院内,设备运行时出风口有油烟异味。      

(二)整改处理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甘州区市场监管局分别向张掖市甘州区葆林牛肉炒面馆和甘州区继权华莱士餐饮店依法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2家餐饮服务单位立即暂停餐饮服务活动,对存在的油烟问题进行整改。目前,2家餐饮服务单位已暂停营业,并将烟道由操作间后墙向北通向仁和广场小区院改为由操作间向南延伸至店外。并委托甘肃绿源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其油烟排放情况进行检测。

止目前,该信访投诉问题已阶段性办结。走访该小区居民,征求该信访办理情况的意见,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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