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您谈谈《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问:《意见》聚焦解决种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主要思路和总体考虑是什么?
近几年随着种业科技水平不断提升,我国品种选育步伐不断加快,品种数量不断增多,较好满足了农业生产用种需求。但由于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不高,模仿育种、修饰改良等现象较为普遍,品种低水平、同质化严重,特别是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在监管执法中存在调查取证难、立案查处难、移送判定难等问题,严重影响种业创新环境,业界对此反映强烈。《意见》既立足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着力构建打基础利长远的体制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分别从完善立法、强化司法、严格执法、技术标准、社会监督等五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夯实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基础,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违法犯罪行为,构建种业创新发展良好环境。《意见》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坚持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标本兼治,推行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强化业务培训和宣传引导,全面提升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问:《意见》在强化司法保护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问:《意见》从哪些方面入手强化品种管理?
严格品种管理是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手段。《意见》从三方面要求强化品种管理的技术和标准支撑。
问:《意见》在严格行政执法上做出了哪些部署安排?
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是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任务。
一是持续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坚持常态化专项整治,突出重要品种、重点环节和关键时节,加强种子企业和市场检查,利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强化制种基地监管,持续保持严查严打高压态势。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和质量检测,强化冻精等畜禽遗传物质监管。
二是加强种业销售新模式新业态监管。针对近年来利用电商网络平台销售假冒伪劣种子的违法行为,《意见》要求创新监管方式,加快建立分工明确、处置及时、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狠抓电商网络销售种子监管。
三是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加大对跨区域、重大复杂案件的挂牌督办和联合查办力度,严查假冒伪劣、套牌侵权、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群众反映集中、社会关注度高、套牌侵权多发的重点区域和环节,要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
问:如何发挥社会监督在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上的作用?
推进社会监督共治,引导多方积极参与,建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途径。《意见》从四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加强行业自律。运用好仲裁、调解、公证等手段,强化种业行业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各级种业行业协会的协调、服务、维权、自律作用,发布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倡议书,引导规范企业行为。
二是加强社会监督。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收集违法线索,提高查办时效,实现精准打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举报奖励机制。
三是加强信用监管。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将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企业纳入“黑名单”。
四是加强普法宣传。推动学法用法守法,引导市场主体综合运用植物新品种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多种保护手段,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问:如何保障《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