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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
索引号
620700046/2020-00224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0-07-22 16:00:00
是否有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住环境,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三亚赌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建城〔2019〕398号)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2020年三亚赌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甘建城〔2020〕8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补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短板,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有机更新,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得到显著增强。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居民参与。运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着眼于解决群众居住基本问题,发挥好政府、社会、市民等各方力量,推进形成“市政府负总责、县区政府抓落实街道社区配合、居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激发群众热情,调动与小区相关联单位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2.因地制宜,稳步推进。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城镇老旧小区底数,从群众急需入手,选择基础条件较好、问题矛盾较少、比较容易实施的城镇老旧小区作为突破口,区分轻重缓急,按照“成熟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制定年度改造计划,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改造方案,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

3.联动改造,整体提升。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小区内以及小区外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对具备条件的相邻老旧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实现片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

4.完善机制,治管并举。创新城镇老旧小区居民自治管理模式,引导居民合理选择自治管理或物业管理,城镇老旧小区所属街道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多主体共同参与协商,不断巩固改造成果,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推进小区后续管理专业化、常态化、规范化,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目标任务

全面解决城镇老旧小区破损老化、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等问题,使城镇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得到改善,社区服务体系日趋完善,管理智能化程度更高,城市治理能力持续提升,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进而提升居民的幸福指数。到2022年底,集中改造全市城镇老旧小区300个以上,改造建筑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惠及居民6.5万户,概算投资约30亿元。同时按照国家政策调整方向,及时扩大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推动其他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城镇老旧小区实施改造。

二、改造重点

(一)改造范围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主要是指各县区建成区范围内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独栋住宅楼。

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对居民进行征收补偿安置,或拟以拆除新建(含改建、扩建、翻建)方式实施改造的住宅小区,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暂不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二)改造内容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以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小区房屋公共区域修缮改造、小区配套服务设施改造等3大项28小项进行改造(详见附件)。分为“基本改造型” 、“功能提升型”和“完善服务型”进行改造。“基本改造型”共15项,必须逐项对照老化、破损、缺失情况结合实际进行改造;“功能提升型”和“完善服务型”共13项,由各县区结合改造小区的实际条件,因地制宜推进。

1.小区基础设施改造:重点对基本改造型的小区供水、供电、供热管网及设施进行彻底更新改造,确保安全稳定并达标;对小区内道路、绿化、照明、围墙、大门、环卫设施进行修缮、改造或增设,以保证小区内出行安全、生活居住环境舒适优雅。对功能提升型的供气管网及设施、消防、安防和与小区直接相关相邻的污水处理、道路、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设施,要结合实际进行提升改造。

2.小区房屋公共区域改造:重点对基本改造型的楼道修缮、楼房外立面、公共区域线缆规整、楼道走道照明灯进行彻底改造,确保房屋主体安全整洁、设施完好。对功能提升型的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公共空间建设,要结合实际,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充分征求居民意愿,进行合理布局、优化改造。

3.小区配套服务设施改造:重点对基本改造型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在小区道路改造时,要按照符合国家无障碍要求的标准改造无障碍设施。对完善服务型的休闲娱乐设施、配套服务设施进行改造,结合小区实际,配套增设、更换或维修党建活动、文化宣传、老年活动、健身场所等设施,具备条件的完善养老、抚幼设施以及社区综合、卫生服务站,增设便民市场、便利店、快递投递、自动售货等服务设施。对功能提升型的充电设施和停车设施进行改造建设,合理规划充电桩,优化改造停车场,缓解小区、片区停车难问题。

????(三)改造标准

要参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三亚赌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标准要求,按照“一小区一策”的原则,制定改造小区的具体改造内容和改造清单,因地制宜的推进区域内停车、休闲娱乐、无障碍、配套社区综合服务站、卫生服务站、养老抚幼、便民市场、便利店等服务设施,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具备条件的相毗邻小区,要统筹考虑因地制宜的形成片区联动改造。改造后老旧小区、片区必须符合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和规范,达到基础设施功能完备、配套设施齐全、安全隐患消除、整体居住环境提升,小区整体风貌与小区周边建筑风貌协调一致的效果。

三、推进举措

“十四五”期间,把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作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来抓,认真做好总体谋划。在总结2016年以来我市棚户区改(扩、翻)建工作的基础上,2020年起,积极研究探索建立项目确定机制、健全项目改造推进机制、改造资金合理共担机制、金融机构可持续支持机制、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参与机制、健全动员群众共建机制、存量资源整合利用机制、小区管理长效机制、统筹协调机制等“九大机制”,努力推进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一)认真摸底调查,建立项目确定机制

1.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摸底调查,摸清城镇老旧小区的数量、户数、楼栋数、建筑面积、建成年份等基本情况,建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储备库。2020年4月底前完成全面摸底调查,并依据现状情况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改造范围、重点、时序、措施,做到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到位、时间节点清晰、推进措施有力。

2.积极申报项目。将摸底后的城镇老旧小区情况认真分析、科学谋划、精心整合,统筹考虑城市规划,结合摸底情况及居民群众的意愿,对照改造内容及标准要求,全面梳理项目具体改造内容,做到应改尽改,积极组织申报项目,成熟一批、上报一批、改造一批。

3.编制改造计划。要根据摸底情况,合理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规划,坚持居民自愿、自下而上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尊重群众意愿,切实评估论证财政承受能力,有序组织实施。对存在争议的改造项目,应反复论证,做好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在意见统一后再实施改造。同等条件下,优先对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实施改造。

(二)强化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项目改造推进机制

4.明确责任主体。县区政府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流程、项目管理机制,落实好工程招标、施工、监理及验收工作要求,做好施工前清障、拆违等前期工作,抓好各项改造工作协调。改造的项目建设单位原则上以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为主,公房小区也可以由管理单位实施。要依法依规加强项目监管,建立改造项目基础数据库,实行跟踪动态监管,加强改造资金使用监管,保障专款专用。

5.优化审批流程。要充分利用已经建成运行的张掖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高效率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要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方案、项目概算,并按规定程序组织审查论证及报批。项目批复中要分别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主体部分、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部分、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三部分的投资规模。项目在立项后直接通过审批管理系统中介超市在线公开筛选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相应工作,并应用审批管理系统对所有涉及的审批事项集中并联审批,大力压缩审批办理时间,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限时办结等各项工作要求,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简化审批事项,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前置条件,促进项目早开工、早建设。同时,在不新增建设用地、不新增污染物排放的情况下,优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土地、环评等手续。

6.组织项目建设。要按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具体实施项目,建立项目台账,组织有序推进。强化项目管理,按照先设计、拉清单、做预算、分责任、抓实施的原则,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鼓励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在可行性研究或者初步设计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要明确项目管理责任人,每月按时上报项目进展,及时报送重大建设信息。住建部门要组织业主代表或小区业主委员会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监督,积极采纳相关意见建议,切实将这项民生工程实施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改造项目纳入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原则上不得改变原建筑使用功能、主体结构。涉及不可移动文物和列入保护名录的历史建筑,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加强保护。

7.强化要素保障。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的各服务企业单位,要加强沟通,在住建部门的统一组织下,按照规划设计,积极配合项目实施单位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弱电等各自管线进行规整入地和设施建设。

(三)积极筹措资金,建立改造资金合理共担机制

8.争取中央补助资金、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配套资金。住建、发改、财政部门要积极向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增中央投资等国家补助资金。对已享受过其他中央财政补助(节能改造、棚改、三供一业改造等)的城镇老旧小区有关改造内容,不得重复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对该项内容进行改造。积极争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同时,各县区政府要多渠道安排财政奖补资金投入,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9.统筹整合多渠道资金。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地方各渠道财政性资金及有关部门各类涉及住宅小区的专项资金(如:加装电梯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0.引导管线运营单位和原产权单位出资参与改造。通过明确相关设施设备产权关系,由县区政府组织,支持水、电、气、暖、通信等运营单位开展小区内以及周边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等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管线运营单位应承担一定的出资义务,具体承担范围和比例由县区政府与运营单位协商确定。鼓励原产权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捐资捐物共同参与住宅小区的改造提升。

11.鼓励动员居民出资。居民出资要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实施,主要用于完善服务型和功能提升型改造内容,可通过直接出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捐资捐物、投工投劳等多方式体现,符合规定的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个人出资部分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于基本改造型,由政府重点予以支持;功能提升型和完善服务型改造可由居民承担部分改造费用,政府给予适当补助,也鼓励以市场化运营为主,政府重点在资源统筹使用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四)破解资金难题,建立金融机构可持续支持机制

12.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支持改造。国家鼓励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积极探索,以可持续方式加大金融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都是一次难得的机遇。要认真研究,积极主动与金融机构衔接沟通,共同探索,最大限度的争取金融机构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信贷支持,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得到持续投入。

(五)鼓励通过PPP模式进行改造,建立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参与机制

13.有条件的小区进行市场化投资模式。通过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支持国有投资平台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具备条件的改造项目,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利用各类投融资平台,推行PPP模式进行试点改造。可吸引专业机构、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加装电梯、停车场(库)及养老、抚幼、医疗、助餐、家政保洁、终端物流、便民市场、便利店等服务设施的改造建设和运营。

(六)科学统筹布局,建立存量资源整合利用机制

14.打破封闭界限,实现资源共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要做到“好住”和“好看”相结合,不仅要顾“面子”,还要看“里子”,房屋的“硬件”和居住环境的“软件”都需要完善。一些老旧小区受空间资源的限制,无法为居民提供更全面的配套服务设施。鼓励在实施中统筹考虑,对于相邻的单幢楼、居住组团、小区可以打破封闭界限,联动改造,尽量把一些公共服务设施都配套起来,合理整合存量资源,达到设施共用、服务共享。

(七)强化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动员群众共建机制

15.发动群众参与改造共建。将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社区治理体系。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等方式,坚持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16.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工程竣工验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业主代表或小区业主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规范项目实施中的全程监管,落实安全监督、质量监督、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后,经小区业主委员会验收通过并签字确认后,由住建部门组织竣工验收。要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相关单位办理验收接管手续,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八)推进规范运营,建立完善小区管理长效机制

17.提高小区后续管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要健全社区管理对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城镇老旧小区,引导业主补交专项维修基金;对已完成改造的“三无”小区,采取引入物业管理、社区兜底、居民自治等多种模式完善物业管理,切实优化社区功能,提升社区服务效能,构建权责关系明晰、运行规范有序、服务优质高效的社区物业服务联动模式,共同维护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成果,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四、实施阶段

(一)2020年6月底

1.2019年改造项目59户全面施工,加快改造进度。

2.2020年改造项目371户全部开工建设。

3.计划新增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5.23万户,加快项目梳理谋划,抓紧办理前期手续,全部完成可研批复,为下一步申请承接国家项目做好准备。

(二)2020年12月底

1.2019年、2020年计划内改造项目全面完工(高台县59户,甘州区371户)。

2.新增计划5.23万户分批、分步开工建设,开工率达到50%以上。

3.按照国家安排时序,积极申请计划国家2021年改造补助,保障5.23万户新增改造计划的资金来源。积极梳理追加1.29万户改造计划,争取纳入国家2022年改造计划。

(三)2021年12月底

????完成2021年改造计划5.23万户部分分项工程。

????完成2022年改造计划项目前期手续,并提前开工。

(四)2022年12月底

????2021年5.23万户、2022年1.29万户改造任务全面完工。

(五)根据国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调整,适时调整我市改造范围,同步推进符合要求的城镇老旧小区进行改造。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统筹协调机制

市新型城镇化推进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具体由市住建部门牵头,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工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住房公积金中心、文化和旅游、体育、教育、邮政、街道社区等部门单位和国家电网、供水、供热、供气等相关企业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职责积极配合,共同发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住建部门负责总体协调省级部门争取项目及资金,对县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考核。

发改部门负责指导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审批,负责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负责老旧小区改造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入库审核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指导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政府专项债券及相关资金的争取工作。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规划服务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城镇老旧小区通信、网络等相关设施的升级改造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许可、检验、监督管理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消防设施和安防设施改造工作。

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居民出资部分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城镇老旧小区的广播电视线路改造升级、文化建设、配套城镇老旧小区文化设施等工作。

体育部门负责配套城镇老旧小区内体育健身器材等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等工作。

邮政部门负责小区快递投递服务设施增设或改造工作。

街道、社区居委会负责做好居民宣传发动,建立社区管理服务机制、社区文化建设工作。

国家电网供电公司负责城镇老旧小区的公共电网部分改造工作。

供水、供热、供气等各管线单位负责所属管线改造工作,配合各改造项目实施单位协同设计、施工等工作。

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要全方位做好支持、配合、服务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改造的良好氛围

????以提升和满足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根本,坚持便民利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县区政府要召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动员会、工作会,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明确改造意义、目标、责任和要求,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体广泛宣传,激发人民群众热情;逐家逐户做好解释宣传,收集意见建议;张贴公告公示、悬挂横幅标语,形成齐心协力、户户参与的良好氛围,共同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要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和先进典型,宣传“共建共享”理念,形成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督导考核,尽快掀起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高潮

要建立定期研究、督导检查、考评通报等工作机制,采取平时督导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的跟踪指导,查看工作实效。要组织现场观摩讲评活动,总结经验、交流成果。同时,对推进快、效果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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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张掖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及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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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张掖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及标准要求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改造内容

改造标准要求

改造类型

小区基础设施改造

1

供水管网及设施改造

供水老化管线及设施更新改造,包括二次供水修缮改造等。

水压力稳定,一户一表。二次供水符合卫生要求。

基本改造型

2

供电管网及设施改造

供电老化管线及设施更新改造。

供电稳定,一户一表。

基本改造型

3

排水管道及设施改造

老旧排水管网改造,对外接入市政管网为雨污分流的,必须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更换破损井盖、清淤、改造修缮化粪池。

管网畅通、环保、安全;避免混搭混接。

基本改造型

4

小区道路改造

对破损道路进行修复改造,对缺失道路进行增建,对居民活动场所进行完善,按照海绵城市理念,对人行道、休闲活动场所等优先使用透水砖、植草砖方式铺设。

道路畅通、路面平整。

基本改造型

5

供热管网及设施改造

未接入集中供热的老旧小区进行管网接入施工,对小区内供热老化管线及设施更新改造。

供热稳定,温度达标。

基本改造型

6

小区绿化美化

结合小区实际,对原有绿地和空地进行统筹修补规整,绿化美化小区环境。

绿量平衡、有序,整洁美观。

基本改造型

7

小区照明改造

对小区内路灯等公共照明设施、管线进行维修、更换或增设。

照明设施完好、布设合理、节能节约,符合实际。

基本改造型

小区基础设施改造

8

小区围墙和大门

结合小区实际,对小区围墙和大门进行修缮、改造或者增设,有条件的可以将老化围墙改为通透式栏杆,达到拆墙透绿。

干净整洁,大方美观,实用安全。

基本改造型

9

环卫设施改造

对原有影响环境的垃圾房、垃圾池进行拆除更换,对破损垃圾桶(箱)进行修复、更换。对与小区生活垃圾处理直接相关相邻的垃圾暂存、转运设施进行改造,对破损垃圾收集设施进行修复更换。

垃圾暂存、转运设施、垃圾桶(箱)整洁有序、分布合理。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要满足分类要求。

基本改造型

10

供气管网及设施改造

未接通天然气老旧小区进行管网接入改造,供气老化管线及设施更新改造。

供气安全,一户一表。

功能提升型

11

消防设施改造

对损坏、确实消防设施进行修复、更换、增设,整治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拆除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

符合消防法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规范和标准。

功能提升型

12

安防设施改造

对小区防盗门、监控系统进行修缮、更换或增设。

防盗门系统完好,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并使用正常。

功能提升型

13

相关相邻污水处理设施补缺改造提升

对与小区排水直接相关相邻的雨污设施改造提升,难以改造的,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改造。

雨、污水归集、处理、排放有序,杜绝直排。

功能提升型

14

相关相邻道路补缺改造提升

对与小区出行直接相关相邻的破损道路进行修缮改造。

道路平整通畅。

功能提升型

15

相关相邻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补缺改造提升

对与小区日常生活直接相关相邻的水、电、气、暖等老化管线及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和完善。

水、电、气、暖供给安全平稳,线路规整。

功能提升型

小区房屋公共区域改造

16

楼道修缮改造

对楼道修补、粉刷,对楼梯、扶手进行修缮、更换,对楼道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各种线路进行规整、穿管,设置分配箱。对楼道单元门、单元窗进行修缮改造。

楼道整洁、安全,楼梯、扶手无破损,各种管线布设合理、整洁、实用。

基本改造型

17

楼房外立面改造

对破损外立面、屋面进行修缮,治理屋面防水渗漏,清除有安全隐患、影响市容市貌的楼外吊挂物,统一规划调整外立面空调机位设置。

修缮后屋面满足防水要求;修补外立面、屋面整洁美观,风貌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

基本改造型

18

公共区域线缆规整

对小区内公共区域、楼体外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各种线缆进行统一规整、统一走管,拆除无用线缆、消除安全隐患。

管线布局整洁、有序,安全。

基本改造型

19

楼道走道照明

对楼道、地下室等公共照明设施进行改造维修。

设施完好,布局合理,照度满足要求。

基本改造型

20

建筑节能改造

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供暖系统节能改造

满足建筑节能改造标准要求

功能提升型

21

加装电梯

对具备条件、居民有出资意愿的居住建筑加装电梯。

按照省住建厅加装电梯要求完成施工,应同步建立完善后续维护管养相关机制。

功能提升型

22

公共空间建设

具备条件的小区,建设小区活动室、物业服务用房等

布局合理,服务便捷。

功能提升型

小区配套服务设施改造

23

无障碍设施改造

结合小区道路改造,同步进行坡道改造和人行盲道建设,方便残疾人通行,对楼道出入口进行无障碍坡化处理。

配置符合国家无障碍要求。

基本改造型

24

休闲娱乐设施改造

因地制宜、见缝插针开辟公共活动空间,增设、更换或维修小区党建活动、文化宣传、老年活动、休憩设施、健身场所等。

合理、方便、实用、美观,满足小区居民生活需求。

完善服务型

25

配套服务设施改造

按照街道和社区整体规划布局,对具备基础条件的老旧小区,通过配套建设、引进、租赁等方式配置完善养老、抚幼设施,社区综合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

布局配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完善服务型

26

便民市场设置

鼓励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由企业出资进社区增设便民市场、便利店、快递投递、自动售货机等。

布局合理,实用方便。

完善服务型

27

充电设施建设

鼓励引入第三方电车充电服务企业,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建设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

设施符合国家标准规范。

功能提升型

28

停车设施改造

结合实际,合理规划、布局或提升改造小区内、外停车库(场),补齐完善标示、标线、道闸等,明确停车管理人员。

鼓励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建设立体式停车设施。

设置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科学有序,缓解小区、片区停车困难。

功能提升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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