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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我局政务和社会事务公开工作,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三亚赌场《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省、市效能风暴行动的总体要求,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zhangye.gov.cn/jsj/index.html)上查阅有关信息。
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为本局信息公开主管科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市住建局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机构职能: 领导简介、分管工作;部门单位基本情况、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职能职责(办公室负责)
规章文件: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法检科负责)
规划计划:规范我市城乡建设方面的发展规划,以及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法检科负责)
业务工作: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本地建设行业相关信息等(办公室负责)
招投标信息:建设项目招投标(市市政局负责)
统计数据信息:全市城镇化率、建筑业企业产值、建筑业企业增加值的统计数据上报(城市科、建管科、市市政局负责)
建设领域诚信情况(建管科负责)
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以及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和建设总套数 (建管科负责)
应急管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建管科负责)
住房保障:住房保障、公租房、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情况(市城市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
本单位承担的服务项目及服务承诺(办公室负责)
其他 :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办公室负责)
具体信息目录可参见本局编制的《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1.网络在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门户网站上公开(网址为:http://www.zhangye.gov.cn/jsj/index.html)还可通过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信息。
2.本行政机关在张掖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设置资料索取点。
3.办事机构公开。
(三) 公开时限
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以上主动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必提出申请,可以直接通过以下途径获取:
1.登入张掖市建设系统信息网站(“张掖建设信息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也可以从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获取政府主动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张掖市住建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1.书面申请受理机构:张掖市住建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936-8212726
传真号码:0936-8220536
电子邮箱:gszyjsj@126.com
通信地址:张掖市丹霞东路18号(张掖市建设系统综合办公楼十楼1009室)
邮政编码:7340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当面申请及咨询:张掖市住建局建设管理科
如需向张掖市住建局当面申请公开信息或者咨询相关申请事项,请向市住建局建管科递交书面申请或咨询。
办公地址:张掖市建设系统综合办公楼九楼907室
咨询电话:0936-821023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张掖建设信息网”(www.zyjs.gov.cn)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获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准确、完整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1.形式审查
申请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将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6.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按照“张掖建设系统信息网”政府门户网站的依申请公开栏目发布的“张掖市住建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执行。
(四)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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